发布日期: 2016-11-30 10:50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黄观任
——增加县际、县内客运班线许可(含变更许可事项)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增加县际、县内客运班线许可(含变更许可事项)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12年第628号,2012年11月9日公布,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四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二)、(三)项、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规定,增加县际客运班线许可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增加县内客运班线许可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批(地级市所辖城区不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此项审批由地级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它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获许可经营范围为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的道路客运经营业户;申请从事县内、县际、市际、省际客运经营同时申请县内、县际、市际、省际班车客运的企业法人及自然人。
六、申请材料
(一)新增客运线路申请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主要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如果申请的客运班线是600公里以上的,可行性报告中应有车辆运行安全保障措施;申请班线始发地是无汽车站的乡(镇)、村的,可行性报告中应当明确发班安全管理保障措施。
3、进站方案。方案应当有拟进始发站、停靠站、终到站点的名称、发班班次、发班时间的意向,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承诺书应当明确承诺遵守的内容和违反承诺的处理意见。
5、本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7、拟投入车辆承诺书。承诺书应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8、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9、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被委托人的单位、姓名及委托办理事项。
(二)客运班线变更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的按照重新许可提供材料,并提交《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三)变更其它许可事项应提供如下材料:
1、《变更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2、申请变更事项原《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被委托人的单位、姓名及委托办理事项。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证件原件仅供现场查验。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征求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的时间)
(二)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征求相关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意见的时间或招投标时间)
八、行政审批数量:
有数量限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需要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情况、原有经营者的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1-5025086
投诉电话:0771-7836309
附件:1、申请书示范文本(新增和变更)
2、行政审批流程图
附件1-1 新增班线申请书示范文本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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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表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章有关规定向相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2、本表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部网站(www.moc.gov.cn)下载打印。 3、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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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名称 广西XXX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或企业预先核准全称、个体经营者姓名 负责人姓名 XXX 经办人姓名 XXX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姓名”及“经办人姓名”项 通信地址 南宁市XX路XX号 新城大夏
邮 编 530012 电 话 2812XXX 手 机 13913833XXX 电 子 邮 箱 XXX3399@126.com 经营许可证编号 桂 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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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的,需填写下列内容 已获许可经营范围 请在□内划√ 县内班车客运√ 县际班车客运√ 市际班车客运√ 省际班车客运√ …………………………………………………………………………………………… 已获许可客运班线类型 一类班线 □ 二类班线 √ 三类班线 √ 四类班线 √ …………………………………………………………………………………………… 现有营运客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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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许可客运班线情况 请在□内划√ 始发地 崇左市 终到地 凭祥市 拟始发地客运站 崇左市客运中心 是否已签意向书 √ 拟终到地客运站 凭祥汽车客运服务站 是否已签意向书 √ 途经主要地点 宁明 途中停靠站点 不停靠 营运里程 120 公里 其中:高速公路里程 50 公里 占总营运里程 17 % 日发班次 2 个 申请经营期限 8 年 营运班线类型 一类班线 □ 二类班线 √ 三类班线 □ 四类班线 □ 班车类别 普通 □ 直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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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营运客车情况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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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公车公营 √ 承包 □ 挂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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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客运经营者名称 (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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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用营运客车驾驶员情况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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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开业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除提供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提供进站意向书; √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二、已获得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上述4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2、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 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 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 只有上述材料齐全有效后,你的申请才能受理 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有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将被撤销 我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 负责人签名 XXX 日期 2007年6月18日 负责人职位 总经理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职位”项 |
附件1-2:变更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示范文本
变更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
崇左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本公司于年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获得行政许可,因凭祥至龙州高速公路通车,为了减少凭祥至龙州客运班车运行时间,提高旅客乘车的舒适性和企业收入
现申请作如下变更: 将许可班线原途径“夏石、龙夏二级路、”变更为“南友高速路、龙夏二级路”,同时将原许可的日发1个班次变更为2个班次 。
请予准许。
申请人名称(单位名称):广西华泰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张 三 日期: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