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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物价局关于市本级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2017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果的通报崇价调〔2017〕1号

发布日期: 2017-05-08 11:12          发布机构:崇左市物价局        

 
  

崇价调〔20171

   

  崇左市物价局关于市本级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2017年第一季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市本级各平价商店:

  为强化对崇左市本级平价商店的管理,根据《崇左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崇价调〔20161号)及《崇左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平价商店建设规范的通知》(崇价综〔201418号)规定,2017418日至19日,崇左市物价局会同崇左市财政局、崇左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组成考核组对崇左市本级5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2017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季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季度经营情况

  崇左市本级5家平价商店(崇左百家惠超市、崇左新西洋超市、嘉苑小区综合平价商店、嘉苑小区平价粮油店、东源茗城综合平价商店)2017年一季度能够按照《崇左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幅度进行降价销售(平价蔬菜按市场平均价格降15%,平价粮油、猪肉、鸡蛋降5%)。1月至3月份,5家平价商店实现平价商品总销售额2312897.50元,按市场平均价降价销售总的让利金额为177153.89元,总的让利率为7.7%,超过规定的总的最高奖励标准(108000/季度)69153.899元。其中:新西洋超市让利金额为80457.80元,超过规定的最高奖励标准(27000/季度)53457.80元;百家惠超市让利金为49058.19元,超过规定的最高奖励标准(27000/季度)22058.19元;嘉苑小区综合平价商店让利金额为390782.9元,超过规定的最高奖励标准(18000/季度)8954.60元;嘉苑小区平价粮油店让利金额为9891.00元,超过规定的奖励标准(9000/季度)891.00元,东源茗城平价商店让利金额为10792.30,与规定的最高奖励标准(18000/季度)低7207.70元;4家超市平价专营区及嘉苑小区综合平价商店的让利金额均超过《崇左市物价局  崇左市财政局关于使用价格调节基金补贴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方案》关于使用价格调节基金奖励平价商店的标准。

  二、平价专营区经营资格撤消的情况

  北京华联超市崇左东成店与场地出租方的租赁合同于201612月底到期,北京华联超市公司总部决定退出崇左市区,北京华联超市崇左东成店于20161228日起停止经营,该超市于20161228日向我局申请撤消平价商店经营资格。根据平价商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取消北京华联超市崇左东成店农副产品平价专营区资格。

  三、存在问题

  经过两年多的建设经营,我市本级各平价商店的经营管理水平已基本走上正常轨道,群众也逐步认识和接受,平价商店的品牌开始逐步树立并初步产生品牌效益。存在的问题主要一是平价商店的平价商品品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下午和晚上的时间段;二是新建设运行的平价商店(东源茗城平价商店)经营管理还未正常,知名度不高、销售量较少;三是社区平价商店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超市平价专营区的管理水平相差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

  四、考核结果

  崇左市本级5家平价商店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总体良好,惠民效果较明显,群众比较满意,但个别平价商店的日常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提高。根据考核管理办法的指标分值打分,新西洋超市平价专营区一季度经营考核得分94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百家惠超市平价专营区一季度考核得分92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嘉苑小区综合平价商店一季度考核得分88分,考核结果为合格等级;嘉苑小区平价粮油店一季度考核得分91分,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东源茗城平价商店一季度考核得分78分,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级。

                            崇左市物价局

                                   201758

抄报:市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

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口岸委、市工商局、国家统计局崇左调查队,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崇左市物价局价格协调管理科    20175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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